汉乐府民歌(汉乐府民歌直接继承了诗经中的什么)

汉末建安时期 文坛巨匠“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继承了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传统,采用五言形式

1、表现民众的悲苦、怨恨与反抗。如《孤儿行》则反映了私有制下道德沦丧导致的一幕悲剧,《东门行》表现了百姓困不可忍之后的反抗。这类民歌,远超先秦民歌“怨刺”的界限,反映了新的时代特点。

2、控诉战争、徭役给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战城南》、《十五从军征》、《悲歌》等属此。

3、反映爱情、婚姻、家庭问题这一永恒主题,并藉之歌颂了当时人们追求的坚贞爱情和他们反抗封建礼教的斗争,《有所思》、《上邪》、《孔雀东南飞》等皆为此类民歌。

4、汉乐府民歌中还有一些寓言诗,如《乌生》、《枯鱼过河泣》等,善用拟人手法,想象奇特丰富,曲折暴露了统治者地凶残,表现了人民忧生惧祸的心理,并留下了一些有益的社会生活经验。

5、汉乐府民歌中还有一篇以劳动为题材的名篇——《江南》,用反复咏唱的形式,描绘鱼儿在莲叶四周戏游的情景,表现了采莲青年男女欢愉的心情,展示了江南水乡明媚秀丽的风光。

说明汉乐府民歌贴近生活、通俗易懂。

汉代称乐府机关所演奏的诗为歌诗,魏晋六朝时开始称诗歌为乐府或乐府诗,于是“乐府”便成为一种特定诗体的名称。

汉乐府民歌,在我国诗歌史上,是继《诗经》、《楚辞》之后出现的第三个重要发展阶段。它以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真实地反映了汉代广阔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的思想感情。

汉乐府民歌语言的家常化,说明了民族民间文学诗歌已进入了皇家。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